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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題數學的題目(比與比例式)

發問:

設甲、乙、丙三人各用去100元後,三人剩下錢的比為2:3:4,以之甲剩下的錢是168元,則甲、乙、丙三人原來公有多少錢 請教我怎麼解題 感謝 更新: X不為零

最佳解答:

甲乙丙 234 2乘X=1683乘844乘84 X=84=252=336 X為未知數假設 原本花去100元 +回100 268352436

其他解答:

甲的比例是2 然後他剩下168元 所以可以知道 1等份是84元 加回原來的100元 →甲=268元 乙3等份X84=252 加100=262元 丙4等份X84=336 加100=346元 這樣你看的懂嗎?? 2007-07-10 23:08:57 補充: 阿~我打錯了 抱歉 乙跟丙加了100元之後 應該變成352跟436才對|||||原有的錢 甲~X 乙~Y 丙~Z 所剩的錢 甲~X-100=168 *******X=268 乙~Y-100 丙~Z-100 268:Y-100 : Z-100=2:3:4 2(Z-100)=3(Y-100 )=4*268 -------- 純計算|||||甲:乙:丙=2:3:4=2x:3x:4x x不為0 則依題意: 三人原來的錢分別為 2x+100 元 3x+100 元 4x+100 元 又甲剩下的錢為168元 所以: 2x=168 x=84~~~~代入以下公式 則甲乙丙三人原來分別共有: 甲 :2x+100=268 元 乙: 3x+100=352 元 丙: 4x+100=436 元 2007-07-10 19:55:34 補充: x 不為零喔13413D6BADCE0D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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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hzpv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