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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贈稅的計算問題 急!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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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有5000萬.死亡後留給父、太太、18歲兒子 求稅額.老師的解如下:1200萬+445萬+45萬X3+111萬X2 = 2202 萬( 5000萬-2202 ) X10/100 =299.8 萬老師說:免稅額1200萬元扣除額:配偶445萬元 父母111萬元 殘障557萬元 直系卑親屬:45萬元(人數+年差) 兄弟、姊妹、祖父母45萬元 免稅額220萬但是我看土地法規的課本上面明明是這樣寫:免稅額1200萬元扣除額:配偶400萬元 父母100萬元 ... 顯示更多 一.甲有5000萬.死亡後留給父、太太、18歲兒子 求稅額. 老師的解如下: 1200萬+445萬+45萬X3+111萬X2 = 2202 萬 ( 5000萬-2202 ) X10/100 =299.8 萬 老師說: 免稅額1200萬元 扣除額:配偶445萬元 父母111萬元 殘障557萬元 直系卑親屬:45萬元(人數+年差) 兄弟、姊妹、祖父母45萬元 免稅額220萬 但是我看土地法規的課本上面明明是這樣寫: 免稅額1200萬元 扣除額:配偶400萬元 父母100萬元 殘障500萬元 直系卑親屬:40萬元(人數+年差) 到底哪個才是對的? 為什麼老師的解 45萬要乘3 ? 111萬要乘2 ? 二 .甲死亡前兩年內贈與其弟一筆房地產,試問:該贈與之土增稅及契稅納稅義務人為誰?前項稅捐可否自贈與總額扣除之?是否應計入遺產?已繳交之稅可否自遺產稅內扣抵之?扣抵有限額否? 這題幫忙答一下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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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給版大看一下最新的遺產稅免稅項目及金額之規定 中華民國98年11月30日台財稅字第09804532560號公告 一、遺產稅 (一)免稅額:1,200萬元。 (二)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1、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80萬元以下部分。 2、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45萬元以下部分。 (三)扣除額 1、配偶扣除額:445萬元。 2、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每人45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 3、父母扣除額:每人111萬元。 4、殘障特別扣除額:每人557萬元。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45萬元。兄弟姊妹中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45萬元。 6、喪葬費扣除額:111萬元。 所以 老師說: 免稅額1200萬元:沒錯 扣除額:配偶445萬元:沒錯 父母111萬元:沒錯 殘障557萬元:沒錯 直系卑親屬:45萬元(人數+年差):沒錯 兄弟、姊妹、祖父母45萬元:沒錯 免稅額220萬:不知何意(版大有無記錯) 到底哪個才是對的? 老師的解題大致沒錯 為什麼老師的解 45萬要乘3 ? 因為小孩一人18歲,(人數+年差)就是3所以乘3 111萬要乘2 ? 除了父親的扣除額111萬,還有一個喪葬費扣除額也是111萬所以乘2 二 .甲死亡前兩年內贈與其弟一筆房地產,試問:該贈與之土增稅及契稅納稅義務人為誰?前項稅捐可否自贈與總額扣除之?是否應計入遺產?已繳交之稅可否自遺產稅內扣抵之?扣抵有限額否? ans: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兄弟姐妹之配偶的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又因前揭贈與財產所繳納之贈與稅與土地增值稅可併同按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計算之利息,自應納之遺產稅額內扣抵,但扣抵額不得超過該贈與財產併計遺產總額後增加之應納稅額。(詳見http://www.dot.gov.tw/dot/home.jsp) 這樣的說明應該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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